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部门概况>>正文

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2022年05月08日 18:07  点击:[]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院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养成教育、常规管理、国防教育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

2)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规划、建设、考核、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培训、教育、管理。

3)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工作(入学教育、主题教育、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负责开展学风建设、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先进个人及班集体、学院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负责开展先进学生典型(如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宣传工作。

4)负责大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组织开展校园文明督察、“文明宿舍”创建和评比工作。

5)负责学生的常规管理工作并会同安全保卫处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处理职责范围内学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学生宿舍资源的统筹配置、学生宿舍申请、调换等工作;协助财务处做好学生缴费、退费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管理;牵头做好新生入学、升学、毕业生离校等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军训、征兵宣传、军事理论课程建设、双拥等系列工作。

7)负责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及数据更新;负责维护“迎新系统”,负责学生网上办事大厅和学生事务中心的管理、维护、运行工作。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下一条: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