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评选2018年度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8年03月27日 08:08  点击:[]

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

根据苏教学[2018]1号《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推荐名额

我校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二级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程序如下:1、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对照条件,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初步候选人或班集体。2、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初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学生工作处。3、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老师对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上报名单进行集体审核评议(评选出拟上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10名,先进班集体4个,评议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4、确定最终名单后报校分管领导批准。5、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必须在330日前将推荐的名单(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需加盖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公章)、申报表(见附件23)及相关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1: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系部

省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数

省先进班级数

1

农学园艺学院

2

1

2

风景园林学院

3

1

3

畜牧兽医学院

2

1

4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1

1

5

机电工程学院

2

1

6

信息工程学院

2

1

7

经济与人文学院

2

1

8

茅山校区

1

1

附件2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姓 名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在学校、年级及所任职务


 


 



 













备注:学校填写意见时应明确同意作为“省级三好学生”还是作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附件3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所在学校、系、年级、班级


 

 

 

 

 

 


 

 

 

 

 

 

 

 

 

 

 

 

 

                                           学校盖章

 

 

 


 

 

 

 







 

上一条:关于推荐辅导员参加2017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2016-2017学年度人民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