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期我校学生请假人数较前有所增多,多以考驾照、参加活动为理由提出请假,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和就寝秩序,为了规范学生管理,根据《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制度》的规定,现再次重申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写请假条并注明事由和请假时间,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急病等极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事后补假。
2、非因重病或重大事故、遇不可预期或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请假者须本人办理请假手续,不得请人代办。
3、学生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者,须经辅导员老师核实并签字确认,否则不得准假。同时在返校时补交正规医院相关证明材料(不含:XX诊所、XX药房等非正规医疗机构)。
4、学生请事假必须严格控制,特殊情况要有充分的理由。假期在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周末或法定假期由辅导员审批),三至五天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五天以上经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批。
5、学生在周末或法定假期不在校住宿,必须填写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名单较多的可以在后提供附件。
6、请假期满者或提前返校者,必须到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如需办理延期手续的,应持相关证明提前申请续假。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者及超过请假期限未续假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7、学生不按规定请假、续假、销假和补假者,按旷课和夜不归宿处理。
8、从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使用统一规格的制式假条。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