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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28日 19:17  点击:[]

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准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现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摸排时间

3月1日至3月10日

二、摸排对象

全体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三、摸排方式

1.二级学院对于既往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爱学生,进行持续跟踪和帮扶。

2.二级学院通过电话问访、谈心谈话、师生观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与实际困难,特别对重点关爱学生群体需进行细致了解,并指导学生积极应对、科学防范,缓解压力,做到危机早发现、早干预。

四、重点关爱学生群体特征

1.新生访谈中发现的重点关爱学生;

2.有抑郁情绪,患有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心理疾病史的学生;

3.存在感情困扰的学生;

4.长期患有身体疾病的学生;

5.学业困难的学生;

6.就业困难的学生;

7.离异、单亲等家庭环境特殊的学生;

8.因病休学本学期复学的学生;

9.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的学生;

10.长期沉迷网络的学生;

11.因学籍变动调整入新班级的学生;

12.其他突发情况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全覆盖摸排,掌握需要关注的学生的心理状况。

2.注意信息保密

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应充分尊重学生隐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做到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3.分类开展对症防治

对需重点关爱的学生,分层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特别关注在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与家长加强沟通和联系,了解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督促学生定期复诊、遵医嘱服药。

4.积极宣传各类心理援助途径

校内心理咨询预约:微信公众号“小林犀”



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热线:025-58255200

苏心APP



排查结束后,二级学院应及时更新学生心理档案,完善一生一档,制定一生一策。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需认真填写《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汇总表》,并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到学校心理成长中心,联系人,姚世杰。

学生工作处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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