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准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现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摸排时间
3月1日至3月10日
二、摸排对象
全体学生(含校外实习学生)
三、摸排方式
1.二级学院对于既往排查结果中的重点关爱学生,进行持续跟踪和帮扶。
2.二级学院通过电话问访、谈心谈话、师生观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与实际困难,特别对重点关爱学生群体需进行细致了解,并指导学生积极应对、科学防范,缓解压力,做到危机早发现、早干预。
四、重点关爱学生群体特征
1.新生访谈中发现的重点关爱学生;
2.有抑郁情绪,患有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心理疾病史的学生;
3.存在感情困扰的学生;
4.长期患有身体疾病的学生;
5.学业困难的学生;
6.就业困难的学生;
7.离异、单亲等家庭环境特殊的学生;
8.因病休学本学期复学的学生;
9.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的学生;
10.长期沉迷网络的学生;
11.因学籍变动调整入新班级的学生;
12.其他突发情况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全覆盖摸排,掌握需要关注的学生的心理状况。
2.注意信息保密
各二级学院、茅山校区应充分尊重学生隐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做到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3.分类开展对症防治
对需重点关爱的学生,分层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特别关注在心理疾病治疗和服药期间的学生,与家长加强沟通和联系,了解关心学生治疗进展和康复情况,督促学生定期复诊、遵医嘱服药。
4.积极宣传各类心理援助途径
校内心理咨询预约:微信公众号“小林犀”

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热线:025-58255200
苏心APP

排查结束后,二级学院应及时更新学生心理档案,完善一生一档,制定一生一策。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需认真填写《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汇总表》,并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到学校心理成长中心,联系人,姚世杰。
学生工作处
202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