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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2022年05月25日 18:05  点击:[]

学生工作处(挂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武部、招生就业处牌子)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学生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根据学院定位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院学生工作制度,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规划、建设、培训、管理与考核。

3)负责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军事理论与国防教育、廉洁教育、学风教育。

4)负责新生报到的组织与协调,落实宿舍安排;做好新生体检、心理健康普查、入学资格审查、入学教育、军事训练等相关工作;做好毕业生毕业教育工作及有关手续办理。

5)负责学生事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学生考核、评优评奖、奖助学金发放、保险购买与理赔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处理;做好学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工作;指导和督查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就(创)业教育与指导;组织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建立和维护学生就(创)业基地;制定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统计上报就业情况数据;组织、指导和督查二级学院完成毕业生户档案转接工作;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体系;编制、上报就业质量年报;组织“互联网+”“发明杯”等创新创业大赛活动;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制订与发布相关工作。

7)负责师生员工的国防教育,学院与军队共建,拥军优属及校园国防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

8)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落实;招生方案的报批;组织实施各类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印制、寄发各类招生录取材料。

9)健全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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